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 |
四、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要求,本机关对你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检查意见:
一、你公司在政府采购代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客天下·杭向未来 2021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的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中未包括磋商情况。
(二)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例如“系统软件维护方案是否全面、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0-5分);应用软件维护方案是否全面、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如代码管理、发布流程及维护管理等方案)(0-5分);系统安全方案是否全面、合理以及对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保障程度(0-5分)”。
(三)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抽检项目(单一来源):未妥善保管采购文件。
(四)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基层站所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公开招标):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例如“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五)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新科研基地科研生产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公开招标):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之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整改,请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整改情况。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2年10月10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杭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电话:0571-89580459